从行政诉讼案件探索城管执法规范化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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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引起行政诉讼的城管执法行为既有作为违法也有不作为违法,前者主要涉及超越权限、程序违法、滥用职权等情形,后者则包括怠于履行职责、拖延履行职责以及履行不充分或履行不到位等情形。对其深层原因稍作分析,不难发现,城管具体执法人员在执法能力、执法理念、权利意识和法律观念等方面均不同程度地存在不足。为此,一要加强理念教育,提升服务意识;二要加强职业培训,提升执法能力;三要提高法律意识,规范执法行为;四要强化职能配置,优化队伍结构;五要完善自身功能,重塑城管形象。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2012年4期
出版日期 2012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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