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发展的两类形态及其时代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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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认为,根据斯大林提出的民族的定义,可以把民族分为两大类形态:(1)按血缘关系结合的氏族公社时代的原始民族,这是民族的原生形态;(2)按地缘关系结合的文明时代的民族(包括奴隶制民族、封建制民族、资本主义民族和社会主义氐族),这是民族的次生或再生形态。氏族公社时代的原生民族,已具备了有共同地域、共同语言、共同经济生活和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四个基本特征。所以称其为原生民族,是因为此时民族的四个特征密切相连,缺一不可。文明时代的民族,失去了民族四个基本特征的原生性,氏族公社时代原生民族那种四个民族特征浑然一体的状况,在文明时氏的民族中再也没有出现。因而,民族形成的上限,不是在文明时代的任何发展阶段,而应该在母系氏族公社时代,氏族曲产生就是民族形成的上限。
作者 杜松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科学社会主义》 1985年2期
出版日期 1985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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