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环境审判机构专门化的路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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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的背景下,在当前我国环境纠纷大量发生而司法解决机制不畅的情况下,环境审判机构进行改革即实现环境审判机构的专门化是必然的选择。但对于环境审判机构的专门化以何种形式来体现,在理论界还没有达成共识,还存在多种方案。实践来看,各地选择的是成立不同形式的环保法庭。从我国法治建设水平和司法体制改革进程来看,环境审判机构专门化有一个从专门法庭走向专门法院的过程。综合考量各种因素,现阶段环境审判机构专门化最为合适的是推进环保审判庭的建设和运行。环境审判机构专门化的理想形态是建立环境法院。
作者 吴勇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2015年1期
出版日期 2015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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