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经研究论证,省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49项行政审批项目和5个子项,承接19项国务院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调整列入12项行政审批项目,省级保留369项行政审批项目,全部为行政许可;取消和调整449项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其中取消19项,转为行政许可6项,调整为其他职权325项,调整为政府内部管理事项99项’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审批类别。
出版日期
2015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