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P2P网络借贷的税务法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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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P2P网络借贷可分为居间模式、居间担保模式、债权转让模式和类资产证券化模式四种法律类型。各模式下的网络借贷税务问题有同存异,主要涉及流转税和所得税。类资产证券化模式下的网络借贷课税应当贯彻实质课税原则,还原平台资金募集本质。建议对投资者给予暂停征收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并以简易计税方法实现营业税改增值税。
作者 张斌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16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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