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安排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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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印发通知,2018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定于5月5日~7日举行,并全面实行人机对话考试。根据《护士条例》及《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的有关规定,凡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是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卫生人才》 2018年1期
出版日期 2018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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