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中心”视角下对民事庭前程序的重新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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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庭前程序的构建设计未能正视其设置过程中的基本矛盾.作为诉讼程序的一环,对其进行设计首先要与庭审架构相适应.集中庭审模式的采用使得庭前程序需要尽可能地明确当事人的主张并归纳出有效的争议焦点.其次,其本质上反映的是当事人与法官之间职权配置问题,而为实现集中化目的,适当加强法官职权是当今世界潮流.当下我国急需明确"辩论主义",并在此基础之上肯定法官的主动调查权,但应以公开原则为附加对庭前程序进行监督.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昆明学院学报》 2018年5期
出版日期 2018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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