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立法不作为论看最高法院的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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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一、报告的目的与范围1.日本国宪法规定:“最高裁判所是拥有决定一切法律、命令、规则或处分是否符合宪法的终审裁判所。”根据此规定,战后我国的裁判所享有极大权限的司法审查权(即违宪立法审查权)。并且审查权的对象是所有的国家行为(法律、命令、规则或处分),即使未在宪法81条中明确规定的也可以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山东大学法律评论》 2007年1期
出版日期 2007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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