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交通系统十年未发生“工程腐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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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苏省海门市交通局通过建立四项制度,实施阳光工程,实行专门监控与群众防范相结合,全面加强对交通工程建设的监管,坚决堵住容易产生腐败问题的漏洞,真正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落到实处。近10年来该市交通工程建设中未发生一起腐败案件,工程质量、组织管理等方面在屡次检查中均列南通市第一名,苏336新线、苏335线等重大工程均受到了省交通厅专家组的高度评价。
作者 沈海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内部审计》 2004年9期
出版日期 2004年09月19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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