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四川养老保险由税务机关征收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相关部署,从2019年1月1日起,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交由税务机关征收。机关事业单位可通过在四川省税务局门户网站下载安装“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缴费,或者到办税服务厅申报缴费。城乡居民可通过注册登录电子税务局、“天府e税”手机应用程序、“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等进行非接触式缴费;与合作银行签订委托代收、代扣协议,由银行定期扣款缴费;通过合作银行的柜台、手机应用程序、网银、自助终端等方式进行缴费;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社区或村(居)委会等社会保险费代办点缴费;在学校统一参保的学生由学校代收。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四川劳动保障》 2019年1期
出版日期 2019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