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所谓“八小时”是工作时间,那么,“八小时”以外包括节假日,当然就是休息时间,是干警自由安排自己的社交、休闲、生活的时间。在这些时间内,干警相对地脱离了机关的管理。正因为如此,个别干警不当的社会交往,庸俗的休闲活动,不仅对自身的政治觉悟、思想认识、道德情操、人生价值有极大的负面影响,而且因个体行为的不检对检察机关整体形象的损害极为严重。如何才能有效地占领这块阵地,使干警用文明健康的方式安排自己“八小时”外的活动,是一个值得我们深思和研究的必修课题。我们认为,严格的管理和约束固然重要,但不易施行,难以操作,而且还容易引发干警的抵触情绪,产生逆反心理。因此,我们采取“教导、指导、引导、辅导、疏导、督导”的“六导”方法,认真做好干警“八小时”外的管理教育工作,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
出版日期
2001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