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议案意见立卷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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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十一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在每次人民代表大会上,人民代表受人民的委托,都将提出大量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少则数百,多则上千。地方人大建立不久,对众多的议案和意见档案如何认识,如何立卷归档,是一个新的课题。在这方面,还缺乏经验,需要大家共同摸索、探讨和总结。议案档案和国家权力机关档案的重要部分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浙江档案》 1986年10期
出版日期 1986年10月20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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