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权利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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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认为合同法规定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应定性为优先权,但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依法律之直接规定而当然产生的抵押权,优先权制度显然和合同法有关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规定的立法目的相契合
作者 admin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未知》 未知
出版日期 2009年08月2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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