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厅级党政领导干部将接受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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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纪委、中组部、监察部、人事部、审计署近日联合发文,决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将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范围从县级以下扩大到地厅级。这意味着对地厅级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也要形成制度,逐步朝着经常化和规范化发展。决定要求,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应当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有计划地稳步推进,在保证审计质量的前提下,分步实施、逐步深化。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组织人事学研究》 2004年12期
出版日期 2004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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