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电子数据的运用规则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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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民事诉讼中呈现的电子数据可分为多方证据与单方证据两种,多方指的是第三方主体参与下传递、收集、存储、控制、生成与制作电子证据,单方则指的是由民事诉讼当事人掌握和独立制作的证据。电子数据具有高科技、易修改、虚拟、便捷等特点,在真实应用于民事诉讼案件过程中存在部分争议。本文首先分析了电子数据的特点,研究了现阶段运用电子数据在民事诉讼案件中的弊端,并在此基础上针对其运用规则展开讨论。
出处 《文化研究》 2016年12期
出版日期 2016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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