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推行基层宗教工作目标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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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德化县现有正式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47处,有众多信教群众。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决定》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县委办、县政府办于近日印发了县委组织部、统战部和县民族宗教局《关于在基层推行宗教工作目标责任制的意见》,要求凡有宗教工作任务的乡(镇)、村(居)都要有人分管宗教工作;任务重的乡(镇)要配备专职干部具体抓宗教工作,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福建宗教》 2002年6期
出版日期 2002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