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一事不再理原则在我国的构建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一事不再理原则起源于古罗马法,现已成为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刑事司法体系中的一项基拳原则。由于一事不再理原则蕴含多重价值理念,因此受到世界各国的推崇。但是,我国1996年修改刑事诉讼法时并没有吸收这一原则的合理精神,并在立法和实践中存在很多与一事不再理原则相违背的地方,因此,我国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司法改革,使这一原则在我国得到确立。
作者 董琳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06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