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津碱厂“十五”指标完成情况看增加值构成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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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与原核算体系的区别之一,就是把衡量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多元化企业,一定时期内经济发展总量的指标由总产值改成增加值。从工业上讲,工业增加值指的是工业企业一定时期内新创造的价值,或者讲是追加到原材料上去的那部分价值,它克服了工业总产值计算中的重复计算内容,使工业成果更纯、更精。在计算方法上,一般采取使用较早、取数比较容易的分配法。其主要特点是按照新创造的价值去向归集的这部分价值。主要包括四个部分: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和营业盈余。对于国有企业来说,研究增加值增减及构成的变化,有三个方面的经济意义。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06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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