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出轨”严重损害法治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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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6年11月14日,山东乐陵市志诚实业有限公司的3车270吨螺纹钢,在途经天津大港区时被当地工商部门查扣,理由是涉嫌经销伪劣钢材。此后,大港区工商分局既不做质量检测,也不同意罚款,最后留下了其中1/3的货,其他钢材放行。其间,为了扣留钢材,该工商分局还改掉查扣时所作笔录。据了解,该分局一个科室5名工作人有4人曾改过笔录(1月7日《新京报》)。
作者 沈峰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法治与社会》 2007年3期
出版日期 2007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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