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咨询水利部专家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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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性监测是按照国务院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精神、推动新形势下政府职能与管理方式转变的有效措施,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随机开展的,因此具有较强的代表性。2018—2019年海委开展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性监测,发现生产建设单位基本能够根据水土保持法有关要求,开展水土保持工作,履行水土保持法定义务。但也有部分生产建设项目未能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存在水土流失隐患。通过分析问题类型、产生原因,就各相关单位进一步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建议
出处 《城镇建设》 2021年3期
出版日期 2021年05月0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