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于民事诉讼模式的选择并非是一个新话题,最近,由于对现行《民事诉讼法》修改的讨论而重新引人注意。2001年底,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接受《嘹望新闻周刊》记者专访时就指出,应进一步增强司法活动的司法公信力。晚近,如何提高司法公信力也倍受关注,2005年年12月《半月谈》杂志社还专门就司法公信力在社会和人民群众中的持续下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了深入的讨论。本文拟将两个问题结合起来讨论,探讨从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角度对民事诉讼模式作出选择。
出版日期
2007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