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婴儿死亡率的综合干预措施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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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目的评估降低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HIV)感染孕产妇所生婴儿死亡率的综合干预措施的实施效果。方法纳入2005年至2019年四川省HIV抗体检测结果为阳性且经确证的HIV感染孕产妇所生的9 773名婴儿。分析基线(2005年至2016年)与进行综合干预措施后(2017年至2019年)全省和省内不同地区婴儿死亡率、死亡构成、死亡时间、主要死因的变化情况。统计学分析采用χ2检验和趋势χ2检验。结果干预后,四川省HIV感染孕产妇所生婴儿死亡率为49.6‰(221/4 455),较基线[83.5‰(444/5 318)]下降40.6%,凉山彝族自治州为53.3‰(186/3 491),较基线[103.1‰(379/3 676)]下降48.3%,且四川省和凉山彝族自治州婴儿死亡率呈逐年下降趋势(趋势χ2=42.058、60.041,均P<0.01)。干预后,四川省和凉山彝族自治州HIV感染孕产妇所生新生儿死亡占婴儿死亡比例分别由基线的29.3%(130/444)、25.9%(98/379)下降至13.6%(30/221)、9.7%(18/186),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χ2=19.918、20.020,均P<0.01)。四川省和凉山彝族自治州婴儿死亡月龄由基线的以1月龄内为主[31.5%(140/444)、28.5%(108/379)]延后至2~3月龄为主[27.6%(61/221)、28.5%(53/186)],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χ2=24.642、26.009,均P<0.01)。肺炎、腹泻、疑似HIV感染、早产或低出生体质量导致的婴儿死亡率分别由基线的44.4‰(236/5 318)、12.0‰(64/5 318)、4.9‰(26/5 318)、4.3‰(23/5 318)下降至26.9‰(120/4 455)、7.6‰(34/4 455)、1.8‰(8/4 455)、0.7‰(3/4 455),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χ2=21.010、4.734、6.691、12.182,均P<0.05)。结论通过实施综合干预措施,四川省和艾滋病高流行地区HIV感染孕产妇所生婴儿死亡率下降明显,但其较高死亡风险、中低流行地区的死亡问题仍需引起重视,应进一步加强HIV感染孕产妇所生婴儿的6月龄内保健,针对主要死因,提高随访和保健服务质量。
出处 《中华传染病杂志》 2021年09期
出版日期 2021年09月2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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