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试点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为进一步促进贸易便利化,加强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等三部委日前联合发布公告,决定改革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优化升级出口收汇与出口退税信息共享机制,并宣布19今年12月1日起.在江苏、山东、湖北、浙江(不含宁波)、福建(小含厦门)、大连、青岛等省(市)进行试点。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外汇》 2011年19期
出版日期 2011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