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隋唐时期的门第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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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在私有制时代,缔结婚姻的双方家族,必须门当户对。统治阶级通婚的主要目的,是生育继承财产、爵位的儿子,巩固、提高家族的社会地位。“结婚是一种政治的行为,是一种借新的联婚来扩大自己势力的机会;起决定作用的是家世的利益,而决不是个人的意愿。”在我国魏晋南北朝时期,这种政治性婚娴发展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其表现形式就是门第几乎被当作通婚的先决条件。
作者 张涛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民俗研究》 1992年4期
出版日期 1992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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