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专业免费师范教育运行现状调查与研究——以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为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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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7年,国务院下达《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并在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进行试点培养。国家明确规定了免费师范生享受的优惠待遇和所应承担的义务:免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但毕业后要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两年,并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等等。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音乐教育》 2012年8期
出版日期 2012年08月18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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