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基层行政单位“隐形债务”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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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基层行政单位的收支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财政部门通过批复部门预算保证各单位的经费需要,基层行政单位本不应该出现“隐形债务”。但现实中,部分单位确实形成了“隐形债务”,并且随时间推移债务数额呈现扩大化趋势。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财政》 2012年21期
出版日期 2012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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