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修订将有两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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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悉,《食品安全法》修订工作已开始启动,将有两大突破。一是建立强制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现行《食品安全法》未要求食品企业必须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食品安全责任险是由食品流通领域经营企业投保并缴纳保险费,主要承担食品销售企业,由于疏忽和过失致使消费者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或者食品中有异物,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予以补偿。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农产品加工》 2013年7期
出版日期 2013年07月17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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