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法制节目的故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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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电视法制节目诞生于80年代,伴随全国普法进程的不断发展,法制节目在各级电视台遍地开花,形成了多种不同的类型。然而,随着时代的进步,观众的法制意识普遍提高,法律已经从先前的教条能动地进入人们的实践活动,过去那种以“传道、授业、解惑”为宗旨的电视普法,作为一项历史任务已经阶段性完成。在观众不再满足于从节目中单纯地获取法律知识的背景下,强化法制节目的故事性,可以在电视节目激烈的竞争中,有效引起观众的收视兴趣,以寓教于乐的方式,更加广泛地普及法律知识,达到提高民众法律意识,推进社会法治进程的目的。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记者摇篮》 2014年4期
出版日期 2014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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