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企业会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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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经营活动实行有效监督,作为监督者,必须具备两个条件:①监督者不受被监督者的制约;②监督者有条件和能力了解被监督者的活动。会计人员最有条件获得充分的信息,充分经营者及本企业经济活动的全貌,这是会计监督的优势所在。它满足了监督者的第二个条件。然而,由于受会计管理体制的约束,目前我国会计人员受控于企业,必须服从企业的管理,企业领导人员责任对会计的聘用与奖惩,可直接影响会计人员的各种切身利益。虽然在《会计法》第六章“法律责任”中,对依法实施会计监督的有效实现。可见,会计符合监督者的第二个条件,却不能满足监督者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件》规定:“企业享有人事管理权。”②《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③《会计法》规定:单位领导人领导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执行本法。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山东审计》 2001年9期
出版日期 2001年09月19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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