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和完善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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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全省17市已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机关事业单位全员养老保险的统筹工作,并取得了较大进展。按照国家、单位、个人共同负担的原则,形成了多渠道的费用筹集机制,逐步改变了长期以来保险费用来源由国家统包的单一渠道,均衡了负担,增强了抗风险能力,减轻了财政负担,缓解了人口老龄化压力;根据以支定收,略有节余,留有部分积累的要求,初步建立起既能保证现有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支付,又有适当储备的基金积累机制。通过开展这项工作,还带来了单位投保意识和职工思想观念的变化,提高了社会养老保险在人们心中的地位。但是,由于这是一项崭新的制度,政策法规不健全,统筹工作不够规范和完善。仍存在着不少值得探讨的问题。一、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国家没有统一的政策、法规,造成了政策的不统一,主要表现在:1.范围和对象不统一。各地大多根据自身的实际和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01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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