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牌≠金字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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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北京申奥成功,国内企业中掀起了一股请体育明星做品牌代言人的热潮。首当其冲的是体育用品企业,国际著名品牌阿迪达斯启用了英气逼人的跳水王子田亮,而国内后来居上的运动品牌安踏为乒坛帅哥孔令辉设计的“我选择,我喜欢”的台词更是家喻户晓。奥运金牌选手与体育品牌之间的确有着最贴切的对应关系。其实,看好体育明星效应的不单单是体育用品业。金牌选手们充满活力的青春形象和乐观向上的优秀品质与很多企业对产品的定位不谋而合。谁都没想到澳柯玛冰箱会与女排名将郎平扯上关系,而当郎平率领中国女排在国际赛场节节胜利的时候,那句“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名言的确提升了产品的境界。悉尼奥运会后,金牌选手们身价倍增,特别是那些形象好、气质佳的美女更是倍受追捧。其中,尤以伏明霞、刘璇为典型。两人的靓照频频曝光于电视台、报纸和街头的巨幅广告上。她们代言的领域十分广泛,涉及饮料(雪碧、农夫山泉)、酒类(浏阳河)、电脑(华硕)、手机(首信)、化妆品(防晒霜)、营养品(仙妮雷德)等等。据不完全统计,刘璇的广告费超过了500万,而伏明霞更是近千万。这些金牌选手们究竟为企业带来了多大的实惠,恐怕只有经营者自己心知肚明。不过,明星代言的可观效应绝对有事实为证。...
机构地区 不详
关键词 金牌金字招牌
出版日期 2002年07月17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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