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提高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和实效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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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大是集体行使职权,会议决定问题。按照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县以上的各级人大常委会每年至少要举行六次常委会会议。召开会议是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的基本形式。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如何,事关地方人大职能作用的发挥。改革开放30多年来,特别是1979年县以上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委会以来,各地在探索和实践中,形成了一些开好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好经验、好做法,对更好地体现人民民主,推进法治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看,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人大研究》 2015年4期
出版日期 2015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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