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应注重“五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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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审查和批准政府预决算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2014年8月素有“经济宪法”之称的预算法历时20年后重新修订颁布,这是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标志着我国向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人大研究》 2015年11期
出版日期 2015年11月2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