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积极财政助力房地产去库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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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湖北省咸宁市财政局进一步放宽税收、贷款、金融等多方面政策,鼓励居民购房,支持房地产去库存。一是落实税费减免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减免优惠政策,个人转让2年以上普通商品住房的免征营业税;个人转让2年以上非普通商品住房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作者 李旭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财政》 2016年1期
出版日期 2016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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