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生野生动物活体抽样送检鉴定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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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办理涉林刑事案件中,经常会遇到查获的陆生野生动物活体数量达上百只,甚至几千只的情况,为了减少对野生动物的保存带来的执法成本和麻烦,办案单位大多采取一边清点数量、一边拍照、一边放生等固定证据的方法,然后送检动物照片或少量动物活体进行鉴定,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森林公安》 2016年5期
出版日期 2016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