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代表人诉讼制度①是指具有共同或者同种类法律和益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不可能共同进行诉讼,而由其代表人进行诉讼,判决效力及于全体当事人的一种法律制度。从表面上看,代表人诉讼制度是适应审理人数众多的群体性纠纷案件的需要而产生,从实质上看,它则是一定社会经济生活条件下的必然产物。本文试以代表入诉讼制度的产生、发展过程为线索,剖析市场经济与代表人诉讼制度之间的内在联系,并由此提出完善我国代表人诉讼制度的一些构想。
出版日期
1994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