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人事争议仲裁制呈现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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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者按:1995年底的全国人事厅局长会议上,国家人事部部长宋德福指出,要创新管理制度,并强调建立人事仲裁制度、实行人事代理制度、发展人才测评事业。一年多来,许多地方的人事部门按着会议部署,积极探索,在创新管理制度方面迈出了可喜的步伐。本刊特编发鄂州、天津、石家庄三市人事部门的做法和经验,以期为各地开展工作提代借鉴。建立人事争议仲裁制度,是实现人事工作两个调整的重要内容。湖北省鄂州市作为人事部人事争议仲裁制层试点联系点,在全国先行一步,在建立人事仲裁制度方面取展了突破性进展。健全组织机构,培育仲裁队伍,为开展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提供组织保证机构和队伍建设是仲裁工作的基础。鄂州市在1993年就成立了人
作者 鄂仁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公务员》 1997年6期
出版日期 1997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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