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律观念在乡村的强力塑造——以1952年司法改革运动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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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建国初期的法制变革,在制度和观念两个层面展开.相较于法律制度的废立,法律观念尤其是乡村法律观念的转型,更为复杂和艰难,更加具有中国特色.在1952年的司法改革运动中,中共借鉴群众运动的经验,通过话语转化、组织控制和图景展示三种手段,成功地在乡村塑造了新法律观念.这一伟大历史过程,反映了建国初期中共对法制建设的探索,体现了中共灵活的政治运作、求是的群众作风和强大的组织动员.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17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