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新加坡的住房政策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正>日本:住宅金融公库作用大日本是一个市场经济体制国家,政府住房政策的基本思想是:第一,住房是私人财产,不同于道路等公共财产。因而后者由政府负责建设和管理,前者应该由市场来供给和分配,即住房是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其生产、供应、流通及分配。第二,市场并不能确保为国民提供优良的住宅,因而政府必须对市场进行干预和指导。政府干预的方式:一是通过融资、税收手段诱导市场向政府的住房目标靠拢;二是通过建立公营住房机构,直接向国民提供住房。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日本政府建立了以住宅金融公库、日本住宅都市整备公团等为主体的社会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住宅金融公库的资本金为972亿日元,由国家投入,归公库所有,其信贷资金来源主要是财政低息贷款。公库的信贷对象可分为三类:一是居民,二是住房发展商,三是住房用地开发商。对居民的贷款,主要受益者是中低收入居民,且建、购住房面积越小,利率越低,体现
作者 月潭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吉林人大》 1998年6期
出版日期 1998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