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嘉庆两朝对白山派和卓后裔招抚政策得失述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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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白山派大、小和卓败亡之后,清朝对其后裔采取了严密的清查措施,确定了“罪不及妻孥”的处理原则,实行积极招抚并安置京师的政策,以消除潜在危险,实现天山以南的长治久安.乾隆朝实行的清查措施与招抚安置政策收到了显著的效果.嘉庆初年继续对外逃的大和卓后裔萨木萨克实行积极招抚政策,但在萨木萨克接受招抚携妻、子来投的关键时刻,地方官员未能妥善处理,措施失当,致使其畏惧逸去.嘉庆十九年玉努斯案原因十分复杂.以玉努斯案为转折点,清朝停止了自乾隆朝以来对白山派和卓后裔长期实行的招抚政策.政策的转变,造成了严重的后患.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边疆学》 2016年1期
出版日期 2016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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