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审1998年度本市地方国有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决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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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做好1998年地方国有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财务决算的编审工作,根据财政部倍于汇总报送国有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1998年度会计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基率[1998]762号)的精神,现对有关财务决算的编审工作通知如下,请按照执行。一名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抓好财务决算的编审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财政税收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保证决算编报质量,按时完成汇编上报任务。二、lop年财务决算编报范围为: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包括经有关部门批准改组为国有独资公司及国有投资占被投资企业年末资本份额达到25%(含25%)的控股或参股企业。对国有企业之间相互投资的企业财务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上海财税》 1998年12期
出版日期 1998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