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人工识别模式、电子识别模式以及人工+电子混合识别模式尽管都具有一定合理性,但既不具有广泛的适用性,更会导致程序之间的空转。通过亲自立案、亲自识别、亲自审理简易案件的三合一模式改革,法官既可以实现立案环节的调解和证据材料的当场补全,又可以同时实现案件的繁简识别,还同时实现了与当事人的面对面交流与阅卷,为案件后续的快速审理节省了大量宝贵时间,整体缩减了案件尤其是简易案件的审理期限,真正实现了简案快审,相应地也为繁案提供了精审的时间与空间。
出版日期
2018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