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制造产品认定申请受理结果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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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关于印发〈再制造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节〔2010〕303号)、《关于印发〈再制造产品认定实施指南〉的通知》(工信厅节〔2010〕192号),经审查,现就再制造产品认定申报材料受理结果和有关要求通报如下:一、上海锦持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有限公司等16家单位(名单见附件)申报材料基本符合认定要求,予以受理。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表面工程与再制造》 2018年6期
出版日期 2018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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