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微腐败”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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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只只'大老虎'应声落地。同时,'微腐败''小官巨贪'的事件也频频曝出,不断刺激着百姓的神经。'微腐败'指腐败人员级别较低,腐败金额和危害范围相对较小,但案件发生数量较多的腐败现象。当前乡村振兴过程中,各类涉农惠农强农富农资金不断注入,其间涉及大量专项资金的管理,若疏于监管,极易产生腐败。十八届中央纪委向党的十九大提交的工作报告显示,五年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处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27.8万人。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清风》 2018年12期
出版日期 2018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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