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实行阶段性就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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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长期实行持续性就业政策,其特点是就业活动的连续不间断性,就是劳动者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持续的终生就业。随着国企改革日益深化,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调整力度不断加大,对全部经济活动集约化程度的要求越来越高,市场竞争愈演愈烈,经济主体胜汰更迭频繁,导致劳动力社会需求量减少,就业周期缩短。在这种情况下,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提出的,要建立阶段性就业制度,就为使就业问题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指明了方向,开辟了新的渠道。所谓阶段性就业是相对持续性就业而
作者 赵政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求知》 2001年1期
出版日期 2001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