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在特别程序编第二章规定了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简称'刑事和解程序'),实现了刑事和解的法制化。刑事和解程序概述(一)刑事和解程序的概念和特征在吸收学术研究成果、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2012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将刑事和解程序规定在特别程序编第二章,自第277条至第279条共计3个法律条文,涉
出版日期
2014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