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通知:组织好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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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3】28号)的有关规定,原国家经贸委负责指导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划入国务院国资委。经与人事部共同商定,2004年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16日、17日举行。目前全国各地的考试报名工作已陆续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经济管理文摘》 2004年10期
出版日期 2004年10月20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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