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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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和流通各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附加值进行征税。这种征收方式,既保留了传统流转税筹集税收收入及时、稳定的优点,又消除了传统流转税重复征税的弊端,体现了公平税负的原则,有利于促进按照专业化要求组织社会化大生产。在实际税务中,根据人们对“增值额”(企业在制造产品或提供劳务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铁道财会》 2004年5期
出版日期 2004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