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成立标准与犯罪既遂标准不容混淆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以犯罪实行行为的完成或者犯罪结果的发生作为既遂犯成立的标准,危险犯是指以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法律规定的发生某种危害结果的危险状态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以犯罪实行行为的完成和犯罪目的的达到作为既遂犯成立的标准
作者 admin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未知》 未知
出版日期 2009年08月2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