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存量村民住宅处理思路建议——以广州市村庄规划区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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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乡村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核心对象是村民住宅,由于乡村地区监管长期缺位,加之社会生态复杂,在乡村地区有大量手续不完善的村民住宅,难以用是否合法进行定性。在乡村振兴的国家战略背景下,存量村民住宅的存续已经制约了乡村地区的良性发展。本文结合新的政策趋势,通过提出符合乡村地区实际的存量村民住宅处理思路,有利于在社会稳定的前提下,逐步化解存量问题,实现乡村振兴。
出处 《基层建设》 2018年32期
出版日期 2018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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